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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环境保护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会关于组织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申报人员考试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10-23

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环境保护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环境保护

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会关于组织不具备规定

学历的申报人员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市人社局和《天津市2019年度工程技术系列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审方案》有关要求,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环境保护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会和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会定于1030日(周三),组织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申报人员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9:0010:30,时长90分钟。

(二)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楼。

1.副高级职称考场在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

2.中级职称考场在综合楼辅楼二楼大会议室和综合楼611会议室。

二、有关要求

1.考生请于1024-28日(不含周六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楼1602室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前来领取,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前来领取。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证齐全方可入场。可携带钢笔、签字笔、橡皮、计算器(仅限计算功能)等考试用品,严禁携带书籍、白纸、复习资料和其他电子产品等进入考场。

3.考生须提前15分钟入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30分钟后方可离场。

4.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务人员安排,凡是发现作弊行为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取消职称评审资格。

 

联系电话:87671920,87671826

 

201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