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体育直播

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天津市信诺浩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津市环罚字〔2019〕74号
索   引  号 :
000014349MB16723273/2020-0176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市环罚字〔2019〕74号
主    题 :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市环罚字〔201974

 

天津市信诺浩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066850489U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双闸村(天津锦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院内A区);

法定代表人:侯宝杰;

    你单位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我局于20191010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1.你单位两条喷粉加工线正在生产,喷粉配套的紫外线光氧催化设备正在运行,打开紫外线光氧催化设备后,内部有20组灯管全部不亮。

2.你单位喷粉加工线所在的喷粉车间有两个与外界相联的大门处于打开状态,有部分与外界相联的窗户处于打开状态,车间未密闭。

以上事实,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拍摄视频(图片、影像资料)、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属于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我局于20191031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津市环听告字201970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我局于2019114日向你单位送达上述法律文书,你单位于当日签收。

你单位于2019115日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于20191129日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你单位提出以下意见:

1.我们正常生产有专人负责开启与关闭车间大门,在检查当日我司车间正在进行货物运输,未及时将其他门关闭造成车间与外界相通(实际封闭为生产车间与外界相隔三道门),对于贵局提出的问题立即改善,并将窗户完全封闭,避免再出现问题。

2.在检查当日我司光氧催化设备正常开启,因保险管问题造成设备内20组灯管暂时不亮,我们按照要求立即停产检修,并在20191012日将已购新灯管进行更换后正常生产,现已安排专人每日点检确认。我司在贵局检查前一个月内一直有镇政府和国家督导组对我司检查,未发现其他异常问题。对于贵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配合整改,并保证不再出现任何相关问题。因大环境经济滑坡,我司客户订单物量减少,企业效益比较弱,基本属于维持状态,贵局拟处人民币八万元罚款,对我司属于巨大开支,希望贵局情减轻处罚。

以上事实,有我局《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津市环听告字201970号)及其送达回证、你单位于2019115日的听证申请、《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津市环听通字〔201938号)及其送达回证和《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听证笔录》(20191129日)等证据为凭。

20191129日,我局听证会对本案进行了审议。经研究,你单位听证会上提出的申辩意见不影响对你单位违法事实的认定,本案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听证会结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八万元。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我局:

1.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对你单位处罚款八万元。

三、责令改正和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关于责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二)关于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领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通知书)》并缴至指定银行。

  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法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或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91218

注:此文书一式二份,一份归档,一份送达。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