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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国华盘山电厂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5-27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国华盘山电厂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671863

??? 真:8767186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国华盘山电厂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西企业现有厂区内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对企业现有2×530MW俄制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进行等容量超超临界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本项目在原有2×530MW机组场地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本项目改造涉及锅炉、汽轮机及发电机三大设备及辅助系统,主要为:

1)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改造后机组额定出力仍为530MW,蒸汽参数提高到29.4MPa/605℃/623℃,定压改滑压运行;

2)新建280立方米的全钢结构渣仓;

3)静电除尘器极板和极线进行更换,在电除尘器入口增加烟气余热利用装置,对风道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密封性,提高除尘效率;

4)脱硫系统浆液循环泵由单台机组22备调整为31备,提高脱硫效率;

5)脱硝系统增加一层催化剂,提高脱硝效率,脱硝还原剂由液氨改为尿素,降低环境风险。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期扬尘产生源主要有:场地清理、土方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建筑材料(土、水泥、砂子、砖等)的运输、现场装卸、搬运及堆放扬尘;车辆行驶造成的道路扬尘。施工区的燃油设备及运输车辆在工作期间会对施工区域及运输交通道路附近的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产生COTHCNO2等污染物。

(2)废水环境影响

施工过程生产废水主要产生于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喷洒施工场地和道路,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时施工人员使用厂区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施工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

4)固废环境影响

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另外拆除过程会产生废旧设备。

(5)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位于国华盘山电厂现有厂区内,主要生态影响为施工过程中对地面造成扰动,会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通过恢复绿化,保持水土,可以有效缓解生态破坏。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锅炉排放的烟尘、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经污染治理措施治理后,废气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10-2018)表1要求,同时满足《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计划》:“鼓励煤电机组充分发挥减排效益,将烟尘、SO2NOx日均排放浓度之和控制在41.5mg/m3以内”要求。经预测正常工况,SO2NO2小时平均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SO2NO2PM10PM2.5日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占标率均满足<100%的要求,SO2NO2PM10PM2.5、汞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占标率均满足<30%的要求;

叠加区域现状及相关污染源后,区域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工业用水进水水源由于桥水库变更为以蓟州区再生水工程再生水为主,于桥水库为辅的模式,节约了地表水水资源;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循环冷却水排水不会降低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一级标准后通过现有总排口排入引辽入州,本项目实施后外排水排放量将降低,相应排污量也降低,因此,不会降低受纳水体水质。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行后噪声主要为项目实施后投入使用各类泵及风机,经预测正常运行情况下,北侧厂界、西侧厂界、南侧厂前区厂界昼、夜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运行后,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利用现有及新建暂存设施暂存,定期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的原材料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处置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处理系统暂存,委托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生产装置区、原料区四周均设置收集沟,一旦发生事故,危险物料及事故废水通过收集沟进行收集,不会随意扩散。同时将生产装置区、原料区、废水收集池(收集沟)内设为重点防渗区,按相应要求做好防渗处理,一般情况下,有毒有害物质不会渗入地下水环境中。

6)土壤环境影响

在正常状况下,本项目在污染源场所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并且制定严格的管理机制,污染物很难发生泄漏,污染源从源头和末端均得到控制,而且场地内没有污染土壤的通道,污染物泄漏污染土壤的情况很难发生。因此可不考虑在正常状况下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其污染途径可忽略不计。

在非正常状况下,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包括尿素溶液、氨气、柴油、硫酸、废机油、次氯酸钠、氢气、异噻唑啉酮。危险单元包括锅炉装置区、煤棚、危险品库、柴油储罐区、尿素溶液储罐、硫酸储罐区、储氢罐区、污水站和危废间。重大危险源是硫酸储罐区,风险类型主要为柴油泄漏火灾产生次生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以及柴油储罐、污水站发生泄漏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

企业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本次技术改造工程未增加新的风险源,应急预案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依然有效,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堆存,散体物料应当采取挡墙、洒水、覆盖等措施;施工现场内除作业面场地外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 保证无浮土;对运输沙石、灰土、工程土、渣土、泥浆等散体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装置;施工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禁止现场消化石灰、拌合成土或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工程垃圾及工程渣土及产生扬尘的废弃物装在过程中,必须采取喷淋压尘及使用封盖车辆运输。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前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的规划;施工时应采取建工地临时排水沟与现状雨水排管衔接;本着节约用水、减少外排的原则,尽可能回收冲洗水和混凝土养护水;存放油料的施工现场硬化处理,并做好排水系统设置,车辆、机械冲洗及维修等产生含油废水的施工点,应设置小型隔油、集油设施;生活污水利用国华盘山电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设备、车辆清洗要在固定地点进行,施工废水设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按规范操作;合理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的设备的使用时间,尽可能的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加隔声板,设围挡建筑,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等减噪措施,严格按照《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进行施工登记和审批程序,做好施工的程序安排,并教育和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做到文明施工。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建筑渣土、施工剩余废物料等及时运至蓟州区渣土负责部门指定消纳场地排放;废旧设备及零件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含油废料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点存放,由委托清运单位清运处置。

(5)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对拟拆除的设备、建构筑物要明确内部物料,对含油设备、管线进行提前放空,进行无害化清洗,对放出的油进行收集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规范拆除物的堆放区域,提前采取硬化、铺垫等污染防控措施,避免二次污染;拆除后的区域及时进行清理,按照规定清理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实施残留物料、污染物、污染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处置,不遗留土壤污染隐患。

(6)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将施工期安排在非雨季施工,并减少项目区内同时出现的裸露地面数量,使施工期在合理范围内实现时间最短;合理安排施工器械,选用噪声源小、效率高的器械。在材料、器械运输工程中,定时、定期的安排人员对项目区内撒落及扬灰进行清扫,减少水土流失;对临时堆土进行相关防护。弃方及时运至合法的灰渣场堆置;对生产、生活区加强监督和管理,污水排入周边已有污水管网内,垃圾定期安排人员收集、倾倒至指定的垃圾站,严禁乱扔、乱倒;设置水土保持监测工程,掌握项目区内水土流失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水土流失现象和不规范的施工行为,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减少水土流失。

2、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SO2:本项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一炉一塔配置,吸收塔内设二代旋汇耦合器,不设GCH和烟气旁路。项目实施后燃煤含硫率下降,进入装置的烟气量减少19%,脱硫系统浆液循环泵由原单机组22备,调至单机组31备。

烟尘:本项目对除尘器电场极板和极线进行升级改造,在电除尘器入口增加烟气余热利用装置,使得进入除尘器的烟气量减少,烟气温度由135℃降低至85~90℃后进入电除尘器,从而降低粉尘比电阻,减小烟气的容积流量,改善除尘器的工作状况,提高除尘器的收尘效率。对烟道进行加固及更换,保证系统密封性。上述措施将提高除尘器的效率。另国华盘山电厂采用湿法脱硫,且设有高效的脱硫除尘除雾一体化装置,上述措施烟尘协同处置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

NOx:本项目燃烧设备升级,即在煤粉燃烧器上方设置燃尽风燃烧器,燃烧器由内至外同心布置中心风、一次风、旋流的内二次风和外二次风。通过改造,在预燃室内一次燃烧区形成富燃料混合物,由于缺氧,只有部分燃料进行燃烧,燃料在贫氧和火焰温度较低的一次火焰区析出挥发分,减少NOx的生成。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剂还原法烟气脱硝(SCR)工艺,脱硝还原剂为尿素,本项目对脱硝系统进行改造,增加一层催化剂,由原2层催化剂改造为3层催化剂。烟气脱硝装置采用的选择性催化剂还原法烟气脱硝(SCR)工艺。

汞及其化合物:本项目通过SCR脱硝装置+静电除尘+湿法烟气脱硫的组合技术对燃煤烟气中Hg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实施协同控制,除汞效率为70%

因此,本项目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采用双层双室六电场静电除尘器,湿法脱硫+高效除尘除雾一体化综合除尘、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CR烟气脱硝装置(3层催化剂)、除尘、脱硫、脱硝对汞协同脱除,处理后烟气经1240m高排气筒排放,安装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外排废气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10-2018)表1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工业用水进水水源由于桥水库变更为以蓟源污水处理厂为主,于桥水库为辅的模式,节水了地表水水资源;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循环冷却排水不会降低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一级标准后依托现有总排口排入引辽入州,不会降低受纳水体水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新增的噪声源为新投入运行的水泵、风机,拟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如下:

对主厂房基础进行加固,采用隔声门,减少原主厂房内设备噪声的影响;

优化平面布置,新增噪声污染源于厂区西北侧厂界,远离环境敏感点处布置。

新增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为防止偶然突发锅炉排汽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在锅炉对空排汽管上加装消声器,消声量不小于30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依托厂区现有暂存及新建的渣仓和处置系统外售综合利用;厂内危险废物主要废脱硝催化剂、含汞铬废液、废试剂瓶、废灯管、废滤芯、废旧蓄电池、废油,在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分区贮存,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在贮存和转移过程中,要加强防水、防压等措施,减小危废外包装人为损坏。转移危废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由天津东方鸿运保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清运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

源头控制措施:厂区地下水污染源主要为含煤废水沉淀池、酸碱废水综合池,其余废污水处理设施均地上布置,废水处理车间地面及裙角采取了防渗措施;油罐、尿素溶液储罐、硫酸储罐等有可能产生地下水污染的风险源均地上布置,并设有围堰,围堰采取了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裙角及地面均采取了防渗措施。

分区防渗:本项目所涉及的场地道路等单元划分为简单防渗区,油罐、尿素储罐、硫酸储罐、化学品库、渣仓等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脱硫废水沉淀池以及脱硫废水、工业废水输水管线、含煤废水沉淀池、酸碱废水综合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

建立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建立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开展定期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对土壤有污染隐患的化学品库、油罐区、氨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如发现问题需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6)环境风险保护对策与措施

电厂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锅炉风险防范措施、燃料煤存储风险防范措施、油罐区风险防范措施、尿素溶液储罐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治措施,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水、废液、消防退水收集到中和池中,同时应准备必要的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能及时封堵厂区内外流地沟或流水沟,切断排放口与外部水体之间的联系,防止污染介质外流扩散造成水体、土壤的大面积环境污染。电厂制定了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本次技术改造工程未增加新的环境风险源,应急预案有效。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国华盘山电厂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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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7日至20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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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