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1〕42?号
津环固转〔202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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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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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贵局《关于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市转移征询意见的函》(沪环保许防〔2021〕10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产生的1400吨CRT玻璃(含铅)(900-044-49)转移至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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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8日
(联系人: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 ?袁海晨
联系电话:022-876715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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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