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1〕8号
津环固转〔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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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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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贵厅《关于征询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意见的函》(皖环审函〔2020〕27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800吨CRT锥玻璃(900-044-49)转移至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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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7日
(联系人: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 ?袁海晨
联系电话:022-876715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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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